


具体指最高人民法院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》(法发[2008]11号)第314条至370条相关案件主要包括监护人责任纠纷、用人单位责任纠纷、提供劳务者致(受)害责任纠纷、网络侵权责任纠纷、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、教育机构责任纠纷、产品责任纠纷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、环境污染责任纠纷、高度危险责任纠纷、物件损害责任纠纷、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、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等。
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举证
旅行社未切实履行对旅游者的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保护义务,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执行程序终结不是国家赔偿程序启动的绝对标准。
民法在产品责任、商品房买卖、旅游合同纠纷、食品安全等各个领域,全面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。